邱宝昌一针见血地指出,小产权房与国家现行法律是不一致的,是违法的。根据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及其他法律条例,小产权房占用的是农村集体土地,是不允许向城市居民销售的。当地农民在宅基地批准建房是可以的,可以转让给当地农民。
对于小产权房的问题,邱宝昌表示,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予以制止,如果制止不力,可能会导致我国农村耕地的大量流失,这个后果是相当严重的。
小产权房的产生有着复杂的历史、经济等原因,从历史原因来说,比如农民在宅基地建房,该村有50户人,每家盖一两层的房子,在满足当地村民居住的情况下,可能会有多余出来的10套、20套卖给非当地购买者。从经济原因来说,小产权房有着较高的经济利益,一些村、乡、企业不惜冒着违法的风险建设。另外商品房价太高,一部分居民购买困难。而小产权房与商品房相比有着极其明显的价格差,购买小产权房的人主要是被其低廉的价格吸引,因为它的地段、环境并无太多优势。
对于如何解决目前小产权房的问题,邱宝昌表示,既不能过于草率地“一刀切”,又不能放任不管。其实政府在小产权房的问题上也是有着一定的责任,比如对小产权房的建设、销售监管不力,处罚不重。对于已经存在的小产权房,就像没有准生证的孩子,要充分考虑既成事实,妥善处理遗留问题,充分考虑购房人的利益。但对于严重违法占用耕地的,必须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罚。
最后,邱宝昌建议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国务院等相关行政部门,必须从现在开始严厉杜绝小产权房的开工、立项,对开发单位、建筑企业、利益相关者等予以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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