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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生死博弈!小产权房路在何方?

本帖已经被作者加入个人空间 本主题由 科琳 于 2008-5-7 16:06 解除置顶

生死博弈!小产权房路在何方?

金库网小产权房专题:http://www.jinku.com/topic/xcqf.html

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局长樊志全在回答有关“小产权房”问题时说,“小产权房”实际上是无产权房,因为建起的房子没有经过任何批准手续,所以不受法律保护。国土局的明确表态意味着,小产权房无产权,买小产权房者后果自负。


    这已经不是政府第一次否定小产权房。对于小产权房,从2007年中至今,政府的态度由暧昧到明确,由口头警告到政策文件明确否定。小产权房的命运,住在那些房子里的人们的命运,也随着政策在希望与绝望之间摇摆不定。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小产权住房就已经悄然出现,然而因为当时福利分房还没停止,城镇房价比较低,因此当时的小产权房数量比较少,各地政府对此态度不一,大多数是听之任之的默许状态。


    进入21世纪后,随着大中城市房价的节节高升,买不起商品房的城镇居民只有把目光投向城市的远郊农村,小产权房就在此时才进入大多数公众以及政府的视野。2007年以来,各地的小产权房纷纷浮出水面,在北京、成都、济南等地都出现了大面积连片建设的小产权房。


     据学者统计,截至2006年底,小产权房已有大约50多亿平方米,接近我国120亿平方米城镇住房的40%。如此庞大数量的小产权房,却一直处于无证生存的“地下”状态。现在政府全面否决如此大的一个群体的财产权利,其导致的政治后果让人不寒而栗。


     如果大家讨论热烈并觉得有必要的话,金库网会邀请有关专家或业界人士做客金库网嘉宾会客厅探讨此问题。大家积极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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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该禁止了

我们可是辛辛苦苦省吃俭用买商品房的,如果以后小产权房子多了,我们买的房子贬值怎莫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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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先给我普及下啥是小产权房?

如果政府明确不受保护的话当初为啥让建房呢?

建立的时候不管不问,现在多了忽然一下子又态度明确了,,,又多少人即将面临流离失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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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买小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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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樱桃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开发的房地产,并销售给城市居民。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农民宅基地,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因此,“小产权房”并不具有真正的产权,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志强理财,源自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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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种解释(转载)
    第一种解释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第二种解释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第三种解释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我是流氓我怕谁
每天一篇用心的金融评论——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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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暴利一天不禁,小产权房就不会消失

深一点还有农村土地改革,城乡二元体制的问题,就不谈了。

说白一点,有钱谁不愿意买正版呢?可正版实在太贵了~~只好买盗版了~

买盗版的人多了,也就法不责众了,并且我国的法律也是在不断修正进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
要。因此现在很难下一个结论,否决或是支持。唯一可行的办法是引导房地产开发真正去满足老百姓的需要,加强廉租房经适房保障房的建设和执行,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如税收政策等让国内的房产价格回到健康良性的轨道上!到那时,小产权房自然没有生存空间~
志强理财,源自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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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的存在是一种不公平,是对守法公民的一种侵害,

如果多了就合法了,哪还有人去辛辛苦苦守法吗?
小产权将愈演愈烈,不可收拾.

当然,公民有居住的权利,低收入者也有,但是应通过合适的方式来解决.
买了房子的人何尝不是勒紧裤腰带还款,如果他们发现竟然还有这么不合法的途径可以买房,他们心里将会怎么想?
他们在买方房的是后就是考虑到小产权是不合法的.如果现在合法了,法律的严肃性何在??谁还愿意去这么高成本的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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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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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的,不然对已经买商品房的人是极度的不公平。如果小产权房可以有房产证,那么就意味着大量的房源全部流通,房价必定暴跌。房价暴跌意味着什么,大量用贷款买房的人一夜之间成为负翁,银行贷款不良率急剧上升,银行发生流动性危机,金融信誉崩溃,金融体系瓦解。。中国版次级债正式爆发!!!
所以建设部早就发文,说明他们的底线,不允许房价过快上涨,也不允许房价过猛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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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再说一句,根据中国市场的特殊性,房产和股市是双生子的关系。房产暴跌,股市也会暴跌的。大量资金会流出去抄底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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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得感恩、助人为乐、不断进取!让每个家庭平安、幸福--中国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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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边小产权房子还是很多的,因为商品房价格太高买不起,转而买小产权的人也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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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定后的动作更让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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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堵不是办法,要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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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也有不少
关键看怎么执行了
热爱生活,做最会玩的理财师
QQ:63991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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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问题是承不承认农民的财产所有权(完整的所有权显然包含流通权),如果中国有宪法法院那就简单了,因为否定农民的财产所有权肯定是违宪的,。区区一个国土局官员就想决定几亿人的财产,难道还想继续把农民当三等公民(稍稍了解一点三农问题的人都知道这是事实)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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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否决!!

小产权的存在来自两个原因:其一,市民买不起商品房,为寻求住所不得已而为之,是善意的。 其二,为获取未来收益,想打法律擦边球而投资的市民。前者用于居住,即使否决也无可置否。后者用于投资,需要自担风险,否决会大大提高违法成本,保持法律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否则会冲击商品房流通市场引发大跌,对合法投资者是致命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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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劳民伤财行为,小产权房应该给予身份确认,只是怎样确认而不是拍一下脑子就否决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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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为人民服务”!
要引导、转化,不要激化社会不稳定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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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上面很多人反对小产权房子的存在,其实挺心酸的。
我一朋友,为了结婚买了一套乡产权房子,也就是小产权房子,缩衣节食的,付的全款,也就是只为找一个地方住而已。
他们也挺不容易的,就是为了找一个窝,根本就没什么打算,也不指望以后会交易这套房子挣钱。唉,说来说去,还不是商品房太贵,可是商品房真的值那么多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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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宁:不鼓励购买小产权房

  李小宁先生表示,小产权现在也被叫做乡产权,其实就是没有产权。因为小产权房占用的是乡镇集体土地,所以百姓买房后拿到只有一个乡里开具的证明,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对于已经购买了小产权房的人,李小宁先生表示,其实也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如果仅限于自住还是可以的。想要上市交易极其困难,而且现在各部门不断提出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那么别人也不敢。

  但是对于已经买了小产权房的人还有一个风险,就是如果这块土地被征用了,由于该产权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其上面的附着物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当然也会给予赔偿,但是按照农用地的拆迁补偿标准进行的。

  对于小产权房的存在问题,李小宁先生说,其实解放前就存在了,早期是农民私下交易宅基地,后来发展到盖别墅卖给城里人。其实也不能叫做乡产房,应该是无产权房。

  现在的问题是,小产权房占用的是乡镇集体土地,而乡镇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由乡镇农民自己支配,不归国家管。而且我们国家也没有《住宅法》规定农民在自己宅基地建的别墅不允许出售,所以农民盖一层也是盖,还不如就盖一个别墅拿出来卖。而且说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并不代表它是违法的,不受法律保护,就是不受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管辖……http://www.jinku.com/html/3/2008/0422/234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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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藩: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两难

  董藩教授称,小产权的存在是不合法的,所以它肯定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他表示,在我国历史上存在两种房产制度和土地制度,分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如果国家要用农村集体土地,便采取征收的方式,给予农用地拆迁补偿。这就形成了在城市里的商品房,和农村里的农村房。现在很多人买不起城里的商品房了,转而将目光投向农村房,然而我国现行法律规定,集体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所以,小产权房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对于小产权的存在问题,董藩教授表示,它的存在也无法说是什么时候开始的,而是在近几年由于房价的高涨,很多买不起商品房的人去乡下买房,促使了小产权房的大规模开发销售。其实农村集体土地作为宅基地盖房是合法的,但这几年来却像商品房似的进行大规模的开发买卖,就是违法的。

  对于小产权房的处理,董藩教授表示,现在政府处于一个两难境地,一方面,对于已经存在的小产权房怎么去处理?现在有些说法,说是交足房款和税费转正,这样做就明显是开了口子,更无法去限制。而且已经购买了小产权房的人也不愿意去交足现在市价的房款。还有一个说法是退还房款收回,还有说拆除,这些方法都是行不通的,很可能会引发严重的社会矛盾。另一方面,如果没有强劲的办法去限制,那默认就等于鼓励开发,农村耕地就面临被不合理占用的危险……http://www.jinku.com/html/3/2008/0423/235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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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宝昌:小产权房就像没准生证的孩子

  邱宝昌一针见血地指出,小产权房与国家现行法律是不一致的,是违法的。根据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及其他法律条例,小产权房占用的是农村集体土地,是不允许向城市居民销售的。当地农民在宅基地批准建房是可以的,可以转让给当地农民。

  对于小产权房的问题,邱宝昌表示,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予以制止,如果制止不力,可能会导致我国农村耕地的大量流失,这个后果是相当严重的。

  小产权房的产生有着复杂的历史、经济等原因,从历史原因来说,比如农民在宅基地建房,该村有50户人,每家盖一两层的房子,在满足当地村民居住的情况下,可能会有多余出来的10套、20套卖给非当地购买者。从经济原因来说,小产权房有着较高的经济利益,一些村、乡、企业不惜冒着违法的风险建设。另外商品房价太高,一部分居民购买困难。而小产权房与商品房相比有着极其明显的价格差,购买小产权房的人主要是被其低廉的价格吸引,因为它的地段、环境并无太多优势。

  对于如何解决目前小产权房的问题,邱宝昌表示,既不能过于草率地“一刀切”,又不能放任不管。其实政府在小产权房的问题上也是有着一定的责任,比如对小产权房的建设、销售监管不力,处罚不重。对于已经存在的小产权房,就像没有准生证的孩子,要充分考虑既成事实,妥善处理遗留问题,充分考虑购房人的利益。但对于严重违法占用耕地的,必须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罚。

  最后,邱宝昌建议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国务院等相关行政部门,必须从现在开始严厉杜绝小产权房的开工、立项,对开发单位、建筑企业、利益相关者等予以严厉惩处……http://www.jinku.com/html/3/2008/0423/235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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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小产权房,质量好,地段好,我还是会买的。
但是,更希望能租到,比如说,我能租30年么?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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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可以租到的,其中不少还是别墅呢,别以为买小产权房的人都是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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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用来住应该问题不会很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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