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在四川汶川县(北纬31.0度,东经103.4度)发生7.6级地震,在四川绵阳发生7.8级地震,在湖北黄石(北纬29.7,东经115.8) 发生6.3级地震。身在江西的我都感觉到微弱的震动(脑子晕晕的),这是我第2次遇上到这一可怕的自然现象了。希望这次地震少些人受伤,少些丧失些东西。
上一次感受地震也是在江西南昌,不过震中在江西九江。九江离我们这很近,开车也就2个小时。地震发生后我开车去九江接一个朋友的母亲来南昌看病。才刚进入我才知道为什么地震被称为陆上破坏之王。那情节真的不知道如何形容,我也不想去形容。。。。。。
刚从晕厥的状况清醒过来时,我又想起了我朋友家的房子,又想起来他的母亲,想起他们的无奈。听说这次四川严重,很多房子震垮了。
这时的我一直在想,难道这样的天兆给我们造成的损失真没有办法规避掉嘛?几十年前的唐山大地震,2年前的九江大地震,现在的四川绵阳湖北大地震。难道我们在遇到天灾的时候都只能等,政府给我们救助嘛?就算政府想救助我们,有能救多少?
2007年6月11日,云南普洱宁洱县级6.5级地震。给云南普洱宁洱县造成29元以上的损失。财政部已下拨2700万救灾款,但与当地的损失和重建相比,只是杯水车薪。
保险公司也打了“退堂鼓”。由于保险公司出于自身风险控制考虑,不愿或未能办理地震类保险业务,因此本次受灾灾民不得不独自承担损失,而部分灾民的经济状况根本无力承担。
遇到天灾时,难道我们就这么脆弱。
为什么在财政部拨款不足的情况下,不尽快的督促保险公司制定合理的天兆保险。
就算没有保险公司愿意开发此类保险,为什么国家不能建立天灾保险基金,其操作方式可以和养老保险一样,可以在地震发生频率来制定不同的收取标准,
真正的做到1方有难8方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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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gao34 于 2008-5-12 16:2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