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保险:一个不得不说的话题
“中国是一个多地震和多震灾的国家,防震减灾的任务相当繁重和艰巨。地震宁可千日没有,不能一日不防。”对于地震灾害,国家地震局局长陈建民曾经这样说过。
去年发布的《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指出,我国是世界上地震活动最强烈和地震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我国占全球陆地面积的7%,但20世纪全球大陆35%的7.0级以上地震发生在我国;20世纪全球因地震死亡120万人,我国占59万人,居各国之首。我国大陆大部分地区位于地震烈度Ⅵ度以上区域;50%的国土面积位于Ⅶ度以上的地震高烈度区域,包括23个省会城市和2/3的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
据统计,2005年中国大陆地区发生11次地震成灾事件,共造成约208.4万人受灾,地震灾害总的直接经济损失约26.3亿元。2006年共发生5级以上地震14次,地震灾害共造成大约66.7万人受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8亿元。2007年共发生5级以上地震6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2亿元。
有关专家指出,随着我国经济逐年增长和财富存量的持续积累,地震灾害对经济和社会的威胁与破坏程度将不断上升。据测算,如果唐山大地震发生在现在,将导致6000多亿元人民币的经济损失。世界著名的巨灾风险模型公司美国AIR环球公司北京代表处有关人士也曾透露,根据AIR的中国地震风险模型,一场250年一遇的大地震,东部沿海一些特大城市仅可保财产而言,损失就可能达到250亿美元左右。
对于地震造成的经济损失弥补,特别是灾后恢复的经济保障体制建设方面还很不完善,国家财政救济和民间捐助仍然是一种主要方式,但由于规模有限,其对损害的补偿只能是小范围和低层次的。
而从国外情况看,许多国家和地区的保险业在损害补偿方面的作用却相当明显。例如,在1994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地震后,保险业支付了折合人民币近1250亿元的赔款,保险赔付资金被迅速注入灾后重建项目,成为灾后经济复苏的强大动力。
虽然目前我国保险业提供的大多数保险产品的责任范围包括了地震等巨灾风险,如工程保险、船舶保险、飞机保险、货物运输保险以及各类人身保险,但市场覆盖面偏小,保障范围有限,企业各类财产和居民家庭财产则基本上缺乏地震保险。据估计,如果发生地震,造成的经济损失只有不到5%能够从保险业得到补偿。
据了解,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保监会先后成立中国地震保险课题组,在广泛考察国外地震保险制度并结合我国地震科学上千年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形成了大量有价值的关于地震保险的研究报告,为我国开展地震保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保监会产险部副主任董波不久前也透露,2003年以后,保监会会同国家地震局、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就推动我国家庭财产的地震保险制度进行了研究,目前这些制度还在进一步研究和完善过程当中。
与此同时,已经有不少保险公司进行的积极尝试,比如人保财险的“居家无忧”家庭财产保险组合产品中附加了地震责任扩展保险,大地保险公司则在2005开发出了专门的“大地解忧”房屋地震保险,并在江西九江地区进行了试点。
不过,相当多的专家认为,应对像地震这样的巨灾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仅靠商业保险公司的力量是远远解决不了问题的。据了解,世界其他许多国家和地区为了减轻财政的负担,往往借助的是政府力量和保险计划相结合的方式。一般采取政府支持或直接介入,并与商业保险公司共同建立地震保险基金的做法,对地震风险进行单独的有效管理,从而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运作模式。
《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则指出,2006—2020年我国防震减灾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完善地震救援救助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地震灾害保险、社会捐赠相结合的多渠道灾后恢复重建与救助补偿机制。
中再集团董事长刘京生不久前表示,纵观国际上比较成熟的巨灾保险制度,大都以对民生危害最大的地震风险作为主要的对象和突破口,因此,我国可以选择对民生影响重大、而严重成果相对成熟的家庭、住房、财产、地震保险进行试点。
“在中国的地震保险制度还没有正式建立之前,商业保险公司目前最值得关注的是现有业务承保过程中统计数据的完善,应该尽可能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借助国外先进的技术和手段防范自身的风险累积,只有这样,才会为将来更深层次地开展地震保险奠定科学的基础。” 美国AIR环球公司北京代表处有关人士如果表示。